2025年学位(夏季)工作日程安排通知

发布者:秦琳琳发布时间:2024-12-10浏览次数:10

4月3日(含)前完成博士学位论文提交学位论文评阅系统,4月11日(含)前完成硕士学位论文提交学位论文评阅系统。待评审意见全部返回且结论为通过后,学位申请者根据全部评审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并填写《学位论文评审意见修改反馈表》(附件3),经导师审核签字并上传至学位论文评阅系统后方可组织学位论文答辩。4月12日-6月30日暂停学位论文上传。

5月26日(含)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者需根据答辩委员会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并填写《学位论文答辩意见修改反馈表》(附件4),经导师审核签字并上传至学位申请系统后方可提交学位申请。

5月30日(含)前学位申请者将学位申请材料提交到院系。

6月3日(含)前院系将申请者学位材料提交到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如因个人原因需撤销已提交的学位申请,须于6月3日之前提出撤销学位申请,并告知院系及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已撤销毕业申请的申请人其学位申请须同时撤销,逾期不接受个人原因撤销学位申请。

时间节点

第一批

第二批

第三批

1.学位论文提交

博士:1月17日(周五)

博士:4月3日(周四)

博士:9月5日(周五)

硕士:1月17日(周五)

硕士:4月11日(周五)

硕士:9月12日(周五)

2.学位论文答辩

3月3日(周一)

5月26日(周一)

10月27日(周一)

3.学位材料提交到院系

3月7日(周五)

5月30日(周五)

10月31日(周五)

4.学位材料提交到校学位办公室

3月11日(周二)

6月3日(周二)

11月4日(周二)